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辅导小组的通知
国办发〔2023〕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当局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::
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辅导,凭据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发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2〕22号),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辅导小组(以下简称辅导小组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::
一、重要职责
掌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执行,协排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。
二、组成人员
组 长:::丁薛祥 国务院副总理
副组长:::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
康 义 国度统计局局长
赵辰昕 国度发展鼎新委副主任
孙业礼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、国务院新闻办主任
成 员:::王洪祥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
郭 沛 中央编办副主任
张春生 民政部副部长
朱忠明 财政部副部长
饶立新 税务总局副局长
蒲 淳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
蔺 涛 国度统计局副局长
三、工作机构及其职责
辅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度统计局,承担辅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钻研提出需辅导小组决策的建议规划,督促落实辅导小组议定事项,加强与有关地域和部门的沟通协调,承办辅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,办公室主任由国度统计局副局长蔺涛兼任。
辅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改观必要调整的,由地点单元向辅导小组办公室提出,报辅导小组组长审批。辅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,工作实现后自动撤销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23年3月31日
(此件公开颁布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