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关于取缔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
国发〔2022〕15号
各省、、自治区、、直辖市人民当局,,,国务院各部委、、各直属机构::
为进一步推动“放管服”鼎新、、优化营商环境,,,国务院发展了算帐行政律例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划定工作。经算帐,,,决定取缔公安、、交通运输、、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,,,调整交通运输、、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。
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律例批改草案送审稿,,,并实现有关部门规章批改和废止工作,,,部门规章必要凭据批改后的行政律例调整的,,,要在有关行政律例颁布后60日内实现批改和废止工作。罚款事项取缔后,,,确需制订代替监管措施的,,,有关部门要依法当真钻研,,,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,,创新和美满监管步骤,,,规范监管法式,,,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,,,进一步提升监管效力,,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。
国务院
2022年7月30日
(此件公开颁布)
附件
国务院决定取缔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




